其次,会议根据《江苏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<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>的实施细则》(苏工发[2018]13号)文件精神,对学校慰问教职工工作制度部分条目的合规性(修订)进行了商讨,结合上级政策和学校实际情况,对学校慰问制度的具体对象、慰问金额和方式进行了部分修订,修订方案待提交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实施。